第四百八十二章 专家论证(3/4)
明知他人犯罪,仍然为他人提供帮助,这就有了共同犯罪的故意,虽然只是从犯,但很明显是一种犯罪。</p>
至于陈明涉嫌的罪名,这三位专家中有两位专家认为应当根据主犯的罪名来确定他的罪名,也就是故意杀人罪,但可以根据陈明的犯罪情节,从轻判处他。</p>
而另一位专家则认为应当认定陈明的罪名为故意伤害罪,因为陈聪的报复行为一般理解为伤害行为,如果认定陈明有杀人故意,就超出他的意志内容了,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判处他。</p>
除了这三位专家外,还有两位专家认为陈明无罪,虽然陈明知道陈聪要报复马杰,但两人之前并没有过相商预谋的情况,陈明向陈聪提供马杰的住址,不能认定为实质性帮助,如果陈明到了现场,并且带领陈聪去报复马杰,这才是一种实质性的帮助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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